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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全解析
北京
(一)落户条件
- 学历要求: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部分特殊情况如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等也符合要求)。
- 留学时长:出国留学一年以上(依据护照出入境记录,累计留学时间需达到365天及以上)。
- 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 社保要求:留学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回国后在单位试用期结束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 其他要求:出国留学期间未在北京缴纳社保;出国前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留学人员个人信息需与留学期间一致。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单位接收函》 |
签字并盖章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
护照出入境记录 |
证明留学时长达到要求 |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通过试用期 |
其他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等 |
(三)申请流程
- 在线注册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工作信息、教育经历等。
- 上传相关材料,包括《单位接收函》、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劳动合同等。
-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收到通知,按照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如领取调档函、办理档案转移等。
上海
(一)落户条件
- 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博士毕业生,来沪全职工作的,可直接落户。
- 百强高校硕士毕业生: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来沪全职工作的,可直接落户。
- 其他情况:对于不符合直接落户条件的留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 留学回国后2年内来沪工作。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 出国前已获得国内本科学历,且在国外学习时间达到规定要求(一般本科阶段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不少于半年等,具体根据学历层次有所不同)。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学历学位证书 |
国外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身份证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劳动合同 |
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缴费记录 |
证明在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
其他材料 |
根据个人情况可能还需提供护照、出入境记录、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 |
(三)申请流程
- 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落户批复。
- 申请人凭落户批复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广州
(一)落户条件
- 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且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时限:应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注的毕业时间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广州市留学人员入户申请表》 |
按要求填写并签名 |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
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身份证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 |
如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可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
劳动合同 |
与广州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缴费记录 |
证明在穗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
其他材料 |
根据个人情况可能还需提供护照、出入境记录、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 |
(三)申请流程
-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人才服务专区,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 网上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现场核验材料。
- 审核通过后,获得入户指标卡,凭指标卡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深圳
(一)落户条件
- 年龄要求:应届生通道要求未满18岁的需提供监护人资料,满18岁未满20岁需提供出生证或迁移证;在职人才引进年龄限制为45周岁以下。
- 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等,对于留学生,一般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社保要求:在职人才引进需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一定时间,具体根据学历和职称等情况有所不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等。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 |
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
身份证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 |
如有,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如无,可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
劳动合同 |
与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清单 |
证明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
其他材料 |
根据个人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配偶随迁等,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三)申请流程
- 进入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j/),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相应的申报方式(个人委托代理或单位申办)。
-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