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详解
北京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序号 | 具体要求 |
---|---|
1 |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
2 |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
3 |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4 |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
5 |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6 |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
7 |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
8 |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
(二)所需材料
通常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单位接收函、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人税收完税证明等,具体材料清单可能根据个人情况和申请流程有所差异,建议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官方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注意事项
- 留学时长需满足要求,且回国后两年内申请,超期将无法按照留学生渠道落户。
- 申请前需确保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正常缴纳社保。
- 个人信息一致性很重要,如有姓名变更等情况,需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落户政策
(一)不同院校排名对应的落户条件
院校排名 | 落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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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高水平院校(500强大学)博士 | 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
Top50的本科或硕士留学生及Top500的博士 | 无社保缴纳时长和基数要求,入境后2年内到上海工作即可申请落户。 |
Top51 - 100的本科或硕士留学生 | 来沪工作后缴纳满6个月社保,无社保基数要求。 |
Top101 - 500的本科或硕士留学生 | 来沪工作后缴纳满6个月社保,1倍社保基数。 |
Top500开外的院校留学生 | 来沪工作后缴纳满12个月社保,1.5倍社保基数。 |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
- 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 + 境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 + 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境外本科 + 境外硕士。
-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 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 + 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1年。
(三)所需材料
一般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护照、出入境记录、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具体材料要求可参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四)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缴纳需符合相应要求,注意缴费基数和时长。
- 院校排名依据特定榜单,如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
广州落户政策
(一)学历及年龄要求
学历层次 | 年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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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博士学位 |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
国(境)外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
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 |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
(二)社保要求
-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有广州参保记录。
-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2年内)申办时须有广州参保记录,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有连续6个月的广州社保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所需材料
主要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社保缴费记录等,具体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人社部门。
(四)注意事项
- 注意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和真实性,补缴社保不符合要求。
- 了解清楚择业期的概念和相关规定,以便在合适的时间内申请落户。
深圳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序号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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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
2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3 | 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办理要求为: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365天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
4 | 通过系统信用查询,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
(二)所需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具体材料清单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查询或咨询当地人才服务中心。
(三)注意事项
- 确保取得的学位真实有效,且留学经历符合要求。
- 及时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并关注个人信用状况,避免出现不良记录影响落户